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审议多项法规并决定人事任免
www.17zhibo.com 日期:2026-01-18 11:39: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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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7日,哈尔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,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喆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,副主任林艳秋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,副主任郑大泉、顾福林、刘兴阁、王铁立及秘书长李四川出席会议。本次会议聚焦地方立法完善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以及重要人事任免事项,体现了哈尔滨市人大在推动城市治理法治化、规范化方面的持续努力。
会议听取了多项重要报告和说明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兴阁就《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(草案)》进行了详细说明,该草案旨在通过立法手段提升农村地区环境整治水平,改善农民生活条件,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。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璠对《哈尔滨市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若干规定(修正草案)》作出解读,强调此次修改将更加科学合理地规范城市交通管理,适应当前交通发展新形势。
市政府副市长栾志成受市政府委托,作了关于贯彻落实《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》情况的报告,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市在信用信息归集、共享机制建设、联合奖惩制度落实等方面取得的成效,并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。同时,他还汇报了营造民营企业市场化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进展,强调将持续优化政策支持体系,增强企业信心与发展活力。此外,会议还审议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,系统回顾了依法行政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、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等方面的实践成果。
会议期间,相关提请任免职议案也获得充分审议。市政府、市人大常委会及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交了人事任免说明,市人大人事任免和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超汇报了员额法官、检察官任免的审议结果。拟任职人员现场作供职发言,表达履职决心。经表决,会议正式通过有关人员的任免决定,并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,全体任职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,彰显了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权威的尊重与承诺。
为保障会议广泛参与,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尹喜峰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喜平、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。部分区县(市)人大常委会负责人、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、办事机构、工作机构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参加会议。其他区县(市)人大相关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通过视频方式远程参会,确保基层声音有效传达。
在联组讨论环节,与会人员围绕各项议题展开深入审议,积极建言献策,充分体现了民主决策和集体议事原则。会议最终表决通过了《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哈尔滨市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若干规定〉的决定》,并将报请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。
此次会议是哈尔滨市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、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的重要体现,标志着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稳步推进。未来,随着相关法规的落地实施和干部队伍的优化调整,哈尔滨市将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。